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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章心甘情愿被利用的人

    因为无所事事,所以,大汉人的酒宴一般会持续很长时间,通宵达旦也只是寻常事。

    也是因为张骞的缘故,西域人的歌舞——摩柯兜勒已经传入了大汉。

    据说胡人只要高兴,就能连续不断的演奏摩柯兜勒十二个时辰。

    现在,汉人只要高兴,也能把乐师改编过的摩柯兜勒演奏十二个时辰。

    真正让云琅彻夜不眠的不是美酒,更不是美人儿,而是这连续不断的音乐。

    好几次云琅听音乐都能听得泪流满面,即便云琅是地位很高的勋贵,想要听乐曲也不够格。

    一个只能发出高低音的大型破编钟,居然需要王的身份!!

    曹襄家倒是有,可是,他家的编钟只在祭祖的时候用锤子敲两下,据他说,那东西是礼器,连他都不敢偷偷拿出来……

    阿娇那里倒是很随意,可是,云琅不敢留在长门宫听乐曲……

    一个侯爵,不愁吃,不愁穿,仆婢如云,家将如虎,良田无数,住在堪比后世公园的豪华大宅子里,却听不到这样好听的音乐,这种心情真是无法溢于言表。

    平日里哄苏稚的时候唱个——妹妹你坐床头,都能被苏稚惊为天人,很没意思!

    天亮之后,云琅终于从充满异域风情的音乐中清醒过来,这才发现卫伉这孩子早就倒在地板上睡得不省人事,倒是郭解跟钟离远两人依旧精神奕奕的,一副非常喜欢音乐的样子。

    至于曹襄……他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走的时候还从云琅的革囊里拿走了两片老参。

    就着冰凉的井水,痛快的洗了一个脸之后,云琅终于恢复了精神。

    回春楼猪食一样的早餐,云琅自然是不吃的,打发走了郭解跟钟离远,云琅跟卫伉就去了长公主府。

    原本应该叫一下曹襄的,可是曹襄睡得不省人事,再看看他房间里两个**的美人,云琅也就懒得叫他了。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见到长平之后,长平没看见曹襄,就命她的女官去回春楼找曹襄去了。

    卫青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的行踪总是非常的神秘,云琅跟卫伉陪着长平吃了一个安静的早饭之后,头发乱糟糟的曹襄才从外面匆匆的赶过来。

    长平只是微笑着握了一下儿子的手,然后就笑道:“吃饭吧!”

    然后曹襄就舍弃了平日里用的很熟练的右手,开始用左手笨拙的吃饭。

    “你送过来的蚕丝被很不错,我试过了,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寝具,开一间专门做这东西的作坊应该很不错,不过呢,你现在是勋贵,不是商人,蚕丝被这样的东西还是应该流传出去,让百姓收益为好。”

    长平的话说的平声静气的,看不出哪里有什么不妥,不过,曹襄的一张脸涨的通红,平日里碰都不碰的菜头,死命的往嘴里刨。

    云琅笑着对长平道:“母亲说的对,一点蝇头小利的事情,云氏确实没有必要藏着掖着。

    只是孩儿以为,蚕丝被不应该在开放之列,相反,造纸,这样的东西更应该散播出去,最好每一个读书人都懂得自己造纸最好。“

    “这是为何?你如果缺钱,我这里可以给你补偿,蚕丝被不同毯子,它更加保暖,而蚕丝农家也有,这一点很重要,至于造纸术,应该掌握在国家的手里,不宜轻传。”

    云琅苦笑道:“农人用不起蚕丝被,一床蚕丝被至少需要四斤蚕茧才能制作一床。

    而四斤蚕茧就是四斤丝线,卖掉这四斤丝线,可以让一个三口之家吃用两月。

    在百姓没有解决吃饱肚子的问题之前,蚕丝被是他们不敢想的昂贵之物。

    至于用得起蚕丝被的人,孩儿以为多收一些钱也无伤大雅。“

    长平苦笑一声摇头道:“看来是我想差了,只是你为何一定要造纸术的法门传扬出去呢?”

    “一家造纸,那么无论造多少年的纸张,我们想要比目前更好的纸张就是一个泡影,只有更多的人参与到造纸过程中来,我们才会使用到越来越好的纸张。

    至于朝廷担忧的那些烦恼,我以为只要掌控印刷术,就能有效的解除朝廷的担忧。”

    长平点点头道:“原来有这个缘故在里面,看来不懂的事情,以后最好不要多说话,也就我们是母子,这样的话才不会见外。

    这些天来,我一直想把你的名字记录到玉牒上去,却总是被小人从中作祟不能成功。

    思量着只要你再立新功,说不定就能达到,只有你的名字上了玉牒,才算是真正的与国同休。”

    看的出来,长平把这件事看的极重,可是,云琅不这样想,大汉皇族繁衍了快一百年,子嗣之多浩如烟海,只要想想那个该死的中山王刘胜就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多了,这家伙一生除过让皇帝废弃了百官告发皇族的事情,就没干过别的,一门心思的留在封地里制造后代,光是儿子,就有一百二十几个,如果连闺女一起算上,人数超过了两百,这些人可都是被记录在玉牒上的,什么屁用都没有。

    这家伙之所以被后人记住的原因,不是他有多么的有才德,而是有一个叫做刘备的家伙,坚称自己是中山靖王的后代。

    长平见云琅有些不以为意,就皱眉道:“别不在意,玉牒看起来不重要,可是,有跟没有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对一个家族来说尤为重要,等你年纪再大一些就会懂得,哪怕是一个坑,你也必须先跳下去,然后才有资格说他的是非。

    好了,看你也疲倦的厉害,就下去休憩吧,年轻人不要总是沉湎在酒色之中,那并非是好事!”

    长平说完话就离开了大厅,曹襄眼看母亲走远了,这才伸出鸡爪子一般的手给云琅看。

    只见曹襄的手指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肿的厉害……

    “喊你的时候,你说不用理睬你……”

    “我以为母亲对我已经不管了……”

    卫伉心有戚戚的道:“我被捏过两次,自那以后我发誓不再让大母捏。”

    云琅再瞅瞅曹襄的手指,倒吸一口凉气道:“如此说来,母亲上次捏我,没用全力?”

    曹襄冷笑一声道:“对我也没有用全力,凡是被她用全力捏过的人,手骨会全部碎裂的。

    据我所知,母亲练手练了三十年,一天都未曾荒废过!”

    曹襄的话让云琅想起何愁有说长平才是刘氏王朝最后力量的统御者的话,不由得对长平又有了新的认知。

    曹襄的手就是被捏肿了,没有伤到骨头,更没有留下什么后患,估计两天之后就会消肿,不过,在消肿之前,他想伶俐的用右手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皇家的规矩就是从来不给别人改过的机会,一旦犯错,就会立刻惩罚,云琅想起长平对自己施行过的那些惩罚,现在尤其的怜悯曹襄。

    至于云琅自己,长平的威胁还没有那么大,按照曹襄的说法,云琅是长平继卫青之后,看中的第二个人。

    长平走了,云琅,曹襄跟卫伉回到了他居住的地方,云琅看了一眼卫伉的两个傻弟弟,摇摇头,觉得人的际遇很难说清楚,卫伉当年脑子发热去干了一件与自己能力不相称的事情,然而,事情却没有干错!

    男子汉确实是需要脑子发热一次的,不论是为了权势,为了金钱,还是为了美女,只要发热过一次,一生都会收益,且永不会后悔。

    昔日的卫伉只想着如何继承父亲的爵位,现在,他只想通过自己的手经营自己的爵位。

    人的变化是会落在有心人视线里的,越是这样,越会有重担让你去承担。

    “钟离远的事情你是怎么想的?要把他介绍给何愁有吗?”

    曹襄把红肿的手塞进冰水里问云琅。

    “是啊,黄氏把持着染色秘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这对整个行业是不利的,我只是想把这道束缚给解开。”

    “这对黄氏很不公平啊。”

    “黄氏对我这样有志于开染坊的蚕农也很不公平,他能对我下毒手,我为何就不能还击呢?

    有时候一个人不能太好说话了,所谓打出一拳去,免得百拳来,钟离远就是我要打出去的那一拳!”

    “钟离远这人身上没有活人的味道,更像是一个死人。”

    “被仇恨蒙蔽了灵智,这样的人很好用。只要给他机会,他就会一心一意的去对付目标,不用我们操心,他自己就会用尽心力!”

    云琅解释的很清楚,卫伉听得很入神。

    曹襄最终长叹一声道:“人就不能有点缺点啊,只要有人一心想要算计你,被人家抓住了一点,就会击溃你的全部防线,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说,你这好色的毛病一定要改改,我今天跟卫伉喊了你三遍,你都说不用管你,为了给卫伉留下一个稍微深刻一点的印象,只好委屈一下你这个做兄长的。”

    卫伉连忙向曹襄施礼道:“辛苦兄长了。”

    曹襄幽怨的道:“这都是我这个做兄长的应该做的。”